8/29媽中風。
同事說,我用一個月的時間處理成這樣已經很厲害了。妳後面的路都有在想。
我想除了這一路也是貴人許多。
而且一開始有人就一路清晰點著我走.
至於一開始我心裡給她的目標,也都有達到。
也到一個段落。
於是開始減少可減的開支,第一個就是換照顧者。
而照顧者條件,
一開始我想要引進新的,礙於太久,不太行,思考基本一些中文會的就好。總價錢希望壓到三萬以下。
最好年紀大點,結過婚。有一些經驗。
剛好,預計準備面試的這位,有達到我想要的基本原則。
花了三天跟媽溝通,從她抗拒時反問她,妳有多少60萬/半年,可以花費?
總還有未來要過吧,她點了頭。
至於扯後腿的人突然說她不能回家,希望她能三個月內走路,可能讓媽不愉快我也沒辦法。
對於一個沒付錢的人,但表現出我是為了媽媽好而出了反對意見,
,不考慮花費的人,我不想吵來內耗自己。
但一個拿別人錢處理家用跟一些媽的開銷,還理所當然的用她的遺傳疾病PUA我們,也覺得莫名其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