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疲憊的回到家,按著自己那痠的發疼的腳,我的職業是一個百貨公司的櫃姐。我家不富有,也不窮;我沒有很美,也不到醜的程度。沒有帥氣的男友,同時也不需要。我對男友的要求只有貼心。或許是我自己標準太高,我到現在,只有交過一個男朋友。
心裡這麼想著,躺在床上的我閉上眼,沉沉睡去。
不知道為甚麼,從好幾年前開始的新興時代,「夢」就像是個違禁品,只可遠觀,不可褻玩。也許是時代、科技太過發達,「夢」才被不認可吧?
我對於這種想法,不予置評,畢竟,我都吃那種藥了,大概一生都不會作夢了。
帶著這樣的想法的我,竟然做夢了。這令我難以理解,明明我都已經定期吃藥了...算了,既然我都做夢了,那就好好做一場夢吧!
to be continued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