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晚上參加了打工的面試
晚上還跟朋友們去喝酒聊天
有婷艷、蔡惠跟小雲豹
四個人只有婷艷有喝
我因為要騎車就沒喝了
後來回家後
打了兩場lol
老鼠在所以我不想繼續打
就回房間跟婷艷聊天
聊到22號發生的事情時,我已經雲淡風輕了。該說是麻木了嗎?
已經沒有任何想哭的感覺,
有時候甚至連不甘心的感覺都忘了。
「想哭的時候就哭,覺得不甘心的時候就去討回來。最怕你連哭的力氣都沒有,最怕你已經忘記什麼是不甘心。」-追奇
突然想到…
在跟婷艷訴苦這件事時,她跟我爸有一樣的想法:搞不好那個男生一直覺得我是願意的。 確實,我是都沒有嚴厲的拒絕,可能,真的被以為只是表面上說不要而已。
而且我還穿那種睡衣精神恍惚的跑上床。那絕對是最大的一個錯誤之一。
現在我幾乎每天、每天都在檢討自己、痛恨自己,我一直想著爸爸跟我說的那些錯誤,然後一再自我檢討。再也無法喜歡自己,感覺自己是骯髒的,不知道要怎麼變得潔淨,真的只能倚靠神了吧。
這種「以為是合意」的錯覺實在是很殘酷的。有些男人真的不懂尊重女性,他們如同野獸的內心與行為,讓我變得幾乎無差別的仇視男性。儘管知道有些男性不是這樣子的。(但是應該很少)啊!!!我真的好恨男性!有屌無腦的婊子幹,我要把他們的陽具全都切下來。
*11/24那天的日記好像因為有一些露骨的言詞,所以得經過審核才能公開了,笑死我
還是一直提醒著自己當初要告死他的決心。
林子元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