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破罐子破摔日」的隔一天,可能終於把負能量發洩完畢,在谷底待久了,覺得休息夠了,情緒終於稍微轉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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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文章摘錄*
~『《奇蹟課程》說:你向弟兄姐妹渴求的,正是你需要向弟兄姐妹給出的。家人沒有看到我的美善,但我可以選擇看到家人的美善;家人想改造我,我絕不想改造家人;家人看我一身毛病,我看家人一個毛病也沒有。這樣的習練,我們就拓寬了自己心靈的口徑。』
對於絕大部分人來講,
人生重大的轉變就是拿回自己的主權
我的生命平安我說了算,
我的救贖取決於我自己,
而不取決於我有什麽樣的家庭,
以及我的家人怎樣呈現。
當我們熟知生命主權一定在自己心裡,
我們就不會向外投注太多干涉性的、評價性的注意力了。
即便我們向外投射注意力,也是選擇看到關懷和祝福的,
而不是定罪的。
比如,當我認定『對方肯定不是好心』『父母在控制我』
那麽,我就是在給對方定罪了。
當我們感到自己被質疑、被批判、被要求,
甚至被攻擊的時候,我們都要先回到自己的中心。
唯有通過自己的中心,才能跟愛連結。
當拿回自己的主權,我們就有了定力,就可以錨定自己。
否則就是海上的一葉孤舟,來一陣風,
就左搖右擺,要麽向外指責別人,要麽向內罪咎自己。
小我作為分裂的象征,它有一個無奈的選擇,
就是繼續分裂,不斷分裂,以致於把每一個個體都卑微化。
所以,我們感到自己很卑微、很弱小、很沒有力量,
把握不了自己的人生,感到自己一直被命運打擊。
這符合了小我一貫的分裂選擇,
小我卑微就是為了躲避和減少罪咎
因為小我越卑微,所需負的責任就越小;
小我所負的責任越小,所需要承擔的罪咎就越小。
當心靈相信與聖靈分裂之念後,它第一個感受就是“搞砸了,
痛失天國,痛失所愛,那麽,這要怪誰?!”
這個天大的罪咎應該給誰?
小我為了保護自己免受罪咎的折磨,
它就有了兩種選擇:
一種是向外投射罪咎,“我是受害者”;
另一種是自卑匱乏,於是人要透過『將對手置於死地』等
『適者生存』的競爭法則在社會生存
這個世間從來不缺乏作為受害者的呼喊,
也不缺乏被不公平對待的冤屈和怨恨,
問題是,這沒有讓我們快樂和自由,
沒有讓我們感到和諧。
所以,根據奇蹟課程,收回主權通常是第一步。
要轉變,就收回主權,不做受害者。
我的所遭所遇,我都是參與者,我有能力重新選擇,
有能力遠離一切有害的源頭,一定另有出路。
當我們有這個意識之後,轉變蛻變就開始發生了。
(全文出處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iseema.tsai/posts/239456306401902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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僅此紀錄我的黑暗模式暫時翻篇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