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度日記
Hearty Journal

110.06.29靈修筆記
【讀經】 歷代志下9 列王紀上10-12 【領受】 所羅門在初期有謹守遵行的話語,但後期卻隨著妻子去拜偶像或其他的神,所羅門犯罪了,但沒有重回到上帝的面前認罪悔改。 大衛在初期敬畏神、尊行神的話語,後期也是喜歡上拔示巴而犯罪,但大衛有回到神面前悔改。 人都有罪和軟弱,可能忘了神、犯罪、做神不喜悅之事,皆可能發生。然而差別在於有沒有再次回轉向神、向神悔改。 所羅門沒有悔改,因而上帝透過耶羅波安和羅波安,要取去原給大衛及所羅門家族在地上的國。 在歷代志下9,載明了掃羅王後期犯了罪,還問交鬼的婦人等,也是因犯了罪、且又無悔改,神讓掃羅自己死在劍上。 大衛被撒母耳提醒後悔改,神仍然有給予犯罪行為的後果,就是大衛和拔示巴所生的嬰兒死亡。但也因大衛真心認為悔改,神因此沒有給更大的懲罰─把國拿去─,神也願使用大衛預備建造聖殿的材料。 這讓我想到,神真的是有「慈愛/恩典」且有「真理/公義」,神因為罪而介入,給與罪的行為後果(興起耶羅波安、興起以東人、以色列國分裂),但神仍憐憫憐惜犯了罪的所羅門,故仍然留一支派給大衛及所羅門家族後裔。 神對掃羅也給了許多次悔改的機會,讓大衛能夠為掃羅彈琴趨走惡魔的侵擾,但掃羅最後仍決定隨著自己的罪行,追殺大衛、問交鬼的婦人,上帝一樣給予這些犯罪行為有後果。 【我的看見】 1.神是慈愛的神,也是「公義」的神,並不輕忽罪,也不會因慈愛、過度包容而不給予罪刑之後果。犯罪行為仍然要有其承擔之後果。 2.人就是有罪性、和軟弱,可能一再的得罪神。 3.當我們看到「他人的罪性」時,我們會忍不住想罵、想提醒、想定罪他人。但從上帝親自去處理掃羅、大衛、所羅門、羅波安、耶羅波安等人...,我就頓悟,他們有罪需要被提醒、需要被懲罰,那個是「上帝的事情」、不是「我的事情」,我不要亂插手,而且我自己也有罪性,我也沒資格插手。 4.當我面對我自己的罪時,有時會不會也這樣輕忽自己的罪? 想說又沒關係之類的。所以當被提醒,我更要回到神面前,好好面對自己的罪、好好認自己的罪。 【與工作生活的聯想】 從我的看見的第1.2點聯想到,有些個案可能就是會一再的做不適當的因應模式,而且在頓悟和改變還沒發生之前,有些個案只接受他人的慈愛和寬容,不能接受當自己有錯誤行為時也必須承擔後果。 我只能做好我能夠做到部分,但其實也有很多我無法做的部分。 個案狀態、個案本身的因素、個案自己有沒有改變動基,和他的治療有沒有效果真的還是有很大的關連。 並且我也感覺喜歡上了「舊約的上帝」─上帝的公義,祂仍是慈愛的,祂仍明瞭並接納我們所有的情緒,但祂也會透過給不適當行為有相對應的懲罰。讓人了解即便有情緒,也不能做某些傷害自己傷害他人的事情。 套一句督導說過的話,要區分情緒及行為。 情緒是沒有對錯的,不論是正負向情緒,都是可以被聆聽、同理、理解心中的感受的。 行為是有對錯的,例如可能傷害到自己或他人、牽涉到法律層面。 舉例而言,就像是,可以聆聽和同理,家暴相對人可能在工作上或家庭中的辛苦、疲累、難過、生氣的情緒,但是他仍然不可以使用家暴家人這個行為來發洩情緒。 上帝能夠接納我們所有的情緒,情緒沒有對錯,但行為是有對錯的。 上帝是慈愛的神,祂聆聽、了解、接納我們所有情緒;上帝也是公義的神,當我們的行為不適當、我們犯罪時,上帝也會給予我們相對應的提醒或行為後果。 【關於教會傳講的上帝】 我永遠記得大學的牧者所說的一句話,「神是有恩典、有真理的神」。 有些教會幾乎只講「新約的上帝」─恩典、慈愛的部分,就像過多的愛的教育卻沒有去修正自己不適當行為,有些可惜;有些教會只講「舊約的上帝」─公義、真理的部分,過度強調人要認罪、人要檢討自己、而讓信徒忘了上帝的慈愛,也是可惜。 神愛我們,接納我們所有情緒,但在我們有罪行或有不適切行為時也會管教我們。如此,人們才能平衡地在「愛」與「規則」中,長出一個更身心平衡的生命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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