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日記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。
一直以來都覺得,最偉大的發明不是燈泡,而是文字。
文字對我來說極其重要,開心、傷心的、丟臉的、生氣的、曖昧的、唯美的時刻,都是文字在陪伴我。
以前我覺得,人與人的交際是要互相理解扶持,但其實這都只是強忍著在互相討好罷了。
很多事情其實不討厭,而是在乎的人做了那些事才惹起彼此的在意,激起彼此的不滿。
為何最愛的人總是在做自己最恨的事?
沒有為何。因為人都是自私的,人最愛的始終是自己,太愛自己了所以由不得別人做自己。
看清楚太多事情,人與人的終點不是爭吵不和好而是 死亡。
曾經,自盡在腦子裡轉過,可是最終還是只在腦海裡轉。因為人不是只有自私,還會留戀。
留戀還沒在這世界上好好的愛。
心底處,其實想擁有的很簡單,不是討好、不是財富、而是愛。
愛 說的簡單 但做起來 卻是尷尬 卻是丟臉。
人與人 從來都不會真正的愛過 給予愛過。
因為就如剛說的,我們都太愛自己了。
第一章 自己也不想寫得那麼嚴肅來著,但這卻是我唯一的理由再開始寫作。
希望以後的現在,愛的人都會開始學會愛了,然後變得幸福了。
「分享最近最入心坎的一首歌:愛著愛著永遠了
https://youtu.be/fJWN7wtvaJ0」
⋯棉花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