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18歲那年遇見W,在工作場合上。
當時智慧型手機剛盛行,我也用一暑假打工的時候薪水買了一支,還記得是白的純淨的外殼。
因為新鮮感,所以我把公司的同事都加了一輪,也包括W。
我們開始有意無意的文字訊息閒聊,花了7天的時間確認彼此的關係,後來一路走了7年,直到6個月以前,我提出分手。
七年真的說長不長,說短真的不短。我的青春整整奉獻給W。所以這麼多年了,也把一個人裡裡外外仔仔細細地看清楚,他的好和他的不好。
W直到分開前的那一刻,還是很疼愛我。他永遠會記得我愛吃的,永遠會記得我喜歡和不喜歡的,永遠把我的決定放在第一!那倒底為什麼這麼愛我的一個人,我還是選擇不要了?
直到如今的我,腦海中記得他的好勝過於他的不好。
我或許走出來了?畢竟提分手的那個人比較不痛吧!
我不願細說W不好的部分,我只要記得他的好就好,希望他能好好的過日子。
好好的面對一場新戀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