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我對話

12月 23日。淺談曖昧
朋友A今天問「曖昧是可以有共識的嗎?」 若是問我對曖昧的定義,我會說:「 一方不肯前進,一方不肯放棄。」朋友B聽完說,這什麼黑暗的解釋 對於朋友B而言,曖昧是:「一方沒有把握不敢行動,一方等著對方行動。」真是正向的理解,我想。 對我而言有共識就會進一步交往,有共識的曖昧聽起來像是還不想穩定,所以停留在一段不明確的關係,我自己的曖昧經驗非常糟糕,是我的初戀對象,而這段曖昧維持了6年,霸佔了我整個學生時代,國中高中,到大一我們終於交往,卻發現彼此並不適合,曖昧時的他與交往後的他,完全不一樣,我當時就在想,我曖昧時是不是選擇只看到他的好,沒有全方面的去理解認識這個人,沒有辦法包容他缺點的我,是不是不夠愛他,真正的他或許是曖昧階段無法瞭解到的,有個獅子座的朋友當時對我說「如果沒有辦法接受最糟糕的,就沒有資格擁有最好的」 在感情中,真的是這樣嗎? 曖昧應該只是感情中的某個階段,有共識有默契就會往交往發展,只停留在曖昧到底又算什麼呢..我個人對曖昧這個階段,依然是充滿負面的。 話說今天下午看了媽佛版的一個日本怪談-我再也進不了山裡的故事,真是非常好看,記錄下來,希望未來我也能寫出這樣的故事。 一天一點成長,一天一點紀錄,我愛,我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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