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迪之私日記

5月 4日的日記
上星期的爭執後 我在想小朋友的未來 生活還是要過 小朋友還是要找人幫忙先照顧一下 衡量過後本來以為阿恩不想煩惱了 本來打算接下來在藍田找學校就好 沒想過昨晚她突然說想照顧妹妹 沒想過那麼突然,她想法改變了 經過了一番衡量 我還是不想兩兄妹分開生活 吵架分開是成年人的事 要讓他們少了一個爸爸/媽媽在身邊 已經是一件很不開心的事了 還要再拿走他們成長的玩伴 讓他們兩個不一起生活 同時少了兩個至親 小朋友會很痛苦吧! 所以我執意不想讓他們分開 而且,現在就是我們吵架分開生活 沒必要說到孩子跟誰過活 其實也只是找父母幫忙照顧 讓我們有更多時間空間 處理成年人的問題而已 所以還是讓我們分開吧! 但分開不是分居,不是離婚 這個她說的話,還算數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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