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決定下次不要再那麼輕易的喜歡一個人了
喜歡一個人可能是一瞬間,也可能是一個小小的舉動
而忘記一個人我用了整整一年
我該開心的
今天去搜他的帳號發現
我不記得了、想不起來了
我忘了他的帳號名稱是什麼
回頭去看以前發的動態
也沒有什麼特別感覺了
我忘記的真的只是他的ID嗎
時間可以沖淡一切
這句話在我身上證實了
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會喜歡他
其實現在想起來他身上並沒有什麼特別吸引我的點
也許
我只是缺愛
他只是無聊時把我當作消遣
而我傻傻的像隻小狗一樣
他對我招手
我就了呵呵的過去
他不理我了
我就乖乖的待著
不敢打擾他
希望下次談戀愛
可以是一個能讓我一直打擾的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