蝕久敬二拾

艷陽高照,人們稱之為盛夏。 我討厭夏天,烈陽刺進皮膚,灼熱伴隨著黏膩,新買的襯衫都黏在身上了,臉上的妝像冰淇淋似地一滴滴融化。 下了公車,走了幾步路,到達美術館。 男子倚靠在大門旁,黑色系穿搭在陽光下顯得格外突兀,戴著漁夫帽,低頭看著手機,似乎沒注意到我。 不熱死才怪,我心想。走進他面前,胡鬧的打了他,這下才反應過來。 「走啦。」 「喔,你來啦?我等到都快曬成乾了。」他拿下帽子通通風,我順勢拿了張衛生紙給他擦汗。 「我又沒要你陪我來,你也可以現在回家。」我愚弄道。 「我錯了,走吧。」男子牽起我的手,走入了美術館。 林立的建築作品:結構的美感、材料語言的真實......我們在展場裡走得要慢些。他牽手我的手,卻像是我在拉著他走,畢竟他不是這領域的人,陪我來看這個展,也看不懂吧。 「你不會覺得無聊嗎?」我一邊開口,眼神也無暇看他,一邊看著模型作品,目不轉睛的。 「不會啊,這裡冷氣很涼,而且......」他欲言又止的,反倒勾起我的好奇心,看向這個一直被我拉著跑的男子。 「我想知道,現在的你喜歡什麼。」 男子的雙眼直盯盯的,他的目光從來不是靜止的作品,而是拉著他亂轉的我。 「可是啊,我不會再喜歡你了喔。」 毫無閃躲,看著他的眼睛,說出了這番話。 人會持續向前,這場甜蜜的夢境,也不過是為了從前的轟轟烈烈有個結局。 相愛的火花會瞬間復燃,但燃燒的火又能維持多久?你牽著的那雙手,早已失去了從前該有的溫度。牽手,也僅僅是牽手罷了。 你曾甩開這隻手去擁抱另一個女孩,卻又在她離去後,貪戀著從前的一絲溫暖。 為此,如果還鑽木取火的我,是不是太過愚昧? 我帶著火種離開。 最好的證明——至始至終,我都沒有甩開過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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